两会期间,国家统计局和有关部门对外公布了一组数字:2月份的CPI已达8.7%,成为11年来的新高;工业品出厂价格PPI上涨6.6%,成为三年以来的新高;国际油价3月11日创出每桶109.72美元收盘,创盘中历史新高;同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再创汇改以来新高,逼近7.10关口。未来这些因素的不确定走势,正在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
《新劳动合同法》:企业与劳动者的双重之痛?
□本刊实习记者 张兴军
2008年1月1日,一部备受争议、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新劳动合同法》如期施行。三个月过去了,专家和学者们的部分担忧逐渐演变为现实:部分外资企业相继撤离我国沿海城市。或整体搬迁,或恶意倒闭,致使很多劳动者失业。新法实施之前,专家就曾表示过其中的很多条款可能会对劳动者和企业带来消极的影响,事实表明,诸多的消极影响正在逐步显现。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新劳动合同法》又一次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以政协委员张茵为首的企业家代表提出的修改《新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提案,又将对新法的争议推向了高潮。
外企集体演绎孔雀东南飞
2008年,两个不和谐的音符奏响了新年序曲,一个是50年不遇的冰雪灾害,让数以百万计回家过年的人们滞留路途;另一个则是媒体盛传韩企“撤离”山东、千家鞋企“撤离”广东。
据安永、普华永道等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现在寻求将企业转移到越南、印度的人络绎不绝,有些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甚至选择结业关闭。据反映,目前已有大批外资企业到柬埔寨、越南等国考察投资环境,考虑厂房搬迁。其中有一家台湾知名企业,在内地拥有50万员工,它带着300多家台资企业去越南、柬埔寨等国考察,越南政府保证将为其提供80万劳动力,且有100%退税,劳动力成本每月每人400元,土地免费。有些企业已经在那里兴建工厂,从工期推算,今年7、8月后就可建成投产。
当印度、越南等周边国家向外企张开欢迎的双臂,我国东南沿海是外资安家落户的黄金圣地的历史似乎也将宣告结束。分析人士称,如果外企“大搬家”的担忧变为现实,那么势必将造成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企业所在地的雇佣员工解散,包装、物流、产品配套企业难以为继,原有厂房和出租屋闲置,酒店餐饮业萧条,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上升等问题将如多米诺骨牌一样相继产生,其影响也将远远超出企业本身的撤离。
东南沿海的广东是我国最重要的外贸大省之一,2007年的出口、进出口、贸易顺差总额分别占到全国的30.3%、29.2%和39.5%,在一些重点城市的GDP和工业产值中,外资企业已经占到70%-80%。广东外贸出现大的波动,也会显著影响全国的外贸形势,给当地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转型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
无独有偶,地处沿海地区的山东省也在发生着类似的状况。据报道,目前山东省已有不下103家韩资企业“无故撤离”。早在1月21日,由韩国产业资源部和韩国外交通商部、劳动部、法务部等共同成立的“无故撤离应对特别工作组”就已进入青岛等韩企集中的地区展开调查。于是,外企“搬家”立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争议中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
新法施行之后,首当其冲的当然是外企与数量颇为壮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据报道,企业普遍反映,仅此一项要增加人工成本25%以上,而在劳动密集型的制鞋行业,人工成本上升甚至超过50%。对于新法的影响,企业的情形则是五花八门,林林总总,比如,新法实施后,法定节假日加班要以高于平时工资若干倍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是制造业员工收入的重要部分,不加班的员工月工资一般是700元左右,而加班的月工资都在1200元以上,新法实施后,员工不能再超规定时间工作,因此,有的员工为了多挣钱,开始在两家工厂上班;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对季节性加工企业影响较大,企业失去了用工的灵活性;企业与员工的地位不平等,当前仍有部分员工用假身份证从工,一旦员工离职,公司可能因联系不上,无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无故逃班等现象,也无法直接解雇员工,然而公司地址都是固定的,即使员工在外上网、出事,企业也要负责,导致管理者、经营者压力很大;有企业之所以“弃厂而逃”,也因为企业按照新法要承担的员工补偿金远超过机器设备等资产价值,因此支付不如“弃厂”;企业原来100个人可能只缴30-40个人的社会保险,现在则要百分之百地缴;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为公司缴七成,员工缴三成,但若员工回原籍,已缴纳的社保转不走,只能退还职工自己缴纳的三成,因此,很多员工更愿意公司把缴纳社保的钱直接下发,员工自己选择买社保或不买,而新《劳动合同法》则要求公司必须缴纳社保费,这导致部分员工的工资相应少了原先直接下发的社保费部分,员工也有意见。..... |